酒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事证第12622100438450356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单位名称 酒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法定代表人 闫爱峰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酒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负责本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监督、委托、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市场准入证发证及检测技术开发,检验员培训等工作 | |||
住所 |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神舟路什字 | |||
法定代表人 | 闫爱峰 | |||
开办资金 | 94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8 | 154 | |||
网上名称 | 从业人数 | 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15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2015年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完成率达100%。全年共完成省质监局监督抽查检验任务61批次,综合合格率为91.4 %;完成酒泉市政府重点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涉农产品、能源消耗产品的化肥、农用地膜、木制板材、煤炭、汽柴油等25类916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检验,综合合格率为 86.8 %。向省、市质监局上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5份,对不合格产品从工艺流程到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对全市重点用煤企业和大型煤炭经销企业的煤炭和加油站的汽柴油进行了重点抽样检验,共抽样检验煤炭 45批次,合格率为90.0%,汽柴油42批次,合格率为100%, 2、加大检验的能力比对和验证力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年初制定了2015内部比对和能力验证检验计划,使用标准物质比对、对保留样品再检测等比对方法,对农用地膜纵横向拉力、排水管、煤炭等28项检验项目的设备和人员进行了内部比对工作,并参加了省局组织的石油产品检测能力比对,通过开展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等质量控制活动,对检测质量及其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了检测工作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继续加大检验装备投入,完善检验手段。2015年投资150余万元,购进了NexION300X墙体保温性能测试仪、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测试仪等12台套设备,增加检验项目两项,填补了我市不能检测墙体保温性能和保温材料燃烧等级的空白,该检验项目目前在省内属于领先水平,解决了传统方法测定食品中铝含量不稳定的情况,对导热系数测定仪、硬度计等4台设备进行了更新,强化了建材产品的检测能力。完成了2015年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改造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投资90余万元,计划采购全自动高频红外金属材料元素分析系统等18台套检验设备,确保了我所各领域检验能力均衡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开展了有效的管理评审活动,但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工作任务量大,检验人员严重不足,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还有待提高。 三、2016年我所将以市局中心工作和服务地方经济转型跨越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三、2016年的工作思路 1、新上电能质量检测项目,为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电基地建设保驾护航,实现电能经检测合格后并网运行,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2、调研消防产品检验项目,争取明年开展检验工作,通过不断拓宽检测范围,加大精密仪器的利用率,使得检验工作更加完善。 3、以提高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水平能力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公益服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不断完善规范,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基本思路,建设以科技服务为主要职能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检验、研发试验、质量认证、公共技术性服务。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取得立项,争取项目资金,尽快建设服务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撑,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2018年7月21日 资质认定验收证书有效期2018年7月21日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2018年7月21日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况 | 2015年荣获酒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先进单位。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 无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闫爱峰公章: 2016年 3月 21日 | |||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见) | 公章: 2016年 3月21日 |
填表人:王江南 联系电话: 13830767965报送日期: 2016年 3月 16日